嚴肅追究管黨治黨失責問題,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41起,查處形式主義、官僚主義問題40起;
深入整治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17個,發現陽光扶貧方面問題線索31條;
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專項監督,發現問題43個,查處7起;
堅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,發現突出問題203個、問題線索63件。
今年以來,我縣認真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,持續完善管黨治黨舉措,不斷加大管黨治黨力度,有力推動“兩個責任”落地生根,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推進,全縣黨風政風向善向好。
保持高壓態勢——
全面從嚴治黨常態化
“這次約談,是一次全面深入嚴格的‘政治體檢’,指出的問題具體深刻、切中要害。回去后,我們要加強整改,堅持‘舊病’‘新病’‘未病’一起治。”一位黨政正職干部因為落實“主體責任”不力被縣委主要領導約談后深有感觸地說道。
全面從嚴治黨,關鍵在嚴,要害在治。2019年,我縣始終保持懲腐高壓態勢,重點抓住黨員領導干部這個“關鍵少數”,緊緊抓住“兩個責任”這個“牛鼻子”,以鮮明態度和堅定決心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常態化。
有權就有責,權責要對等。縣委認真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,研究出臺了一系列有關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文件,形成一級抓一級、層層抓落實的責任體系。2019年,縣委帶頭制定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,明確縣委領導班子40條,縣委主要負責同志18條和縣委其他班子成員18條具體責任內容,壓緊壓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。全縣各級黨組織結合實際,制定實施方案,細化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、第一責任人清單、領導班子“一崗雙責”清單。縣委通過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的層層簽訂,把責任傳導給所有班子成員,層層落實到人,督促做到守土有責、守土負責、守土盡責。
有責要擔當,失責必追究。我縣堅持實行“一案雙查”,以問責倒逼責任落實。一批黨員領導干部和單位黨組織因落實“兩個責任”不力的問題被嚴肅問責。今年以來,縣紀委監委提請縣委書記和縣長對8名黨政正職干部進行約談,對落實“兩個責任”不力的11個黨組織、76名黨員干部進行問責追究,責成10個部門單位作出書面檢查,失責必問己成常態。
直面問題不回避,追責問責不留情。今年以來,在全縣上下,問責一個、警醒一片的震懾作用愈發顯現,樹立起清風正氣,凈化了干事創業環境。
著力改革創新——
全面從嚴治黨精準化
“《金杯·白刃》在央視播出,警示教育效應進一步擴大,開啟了我縣廉政文化建設新的里程碑。”縣紀委監委宣教室負責人介紹,年初以來,我縣整合廉政文化資源,創新廉政教育形式,拍攝播放《稅不容情》《夢醒朋友圈》等廉政微電影、開設廉政文化教育專線、舉辦廉潔家風系列活動……全縣黨員干部精神深受洗禮、思想得到凈化。
惟改革者進、惟創新者強。新形勢下,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同樣需要改革創新、自我革命。縣紀委監委在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時,將“嚴”字貫穿始終,不斷加大制度創新的力度,不斷提升措施創新的水平,認準一條就實施一條,成熟一條就鞏固一條,一步一個臺階,逐步構建具有自身特色的監督制度體系。
探索審查調查新舉措。建立健全與司法機關、財政審計、職能部門以及派駐紀檢監察組與機關室聯動等“四項聯動”機制,派駐監察員辦公室與所轄鎮區紀委(紀工委)緊密聯動配合,對問題線索分類處置,全程跟蹤督辦。我縣在抓好審查調查“后半篇文章”上下足功夫,推動案件審查調查和原因剖析同步開展,因案施策加以治理。今年以來,共制發監督意見書8份、監察建議書3份,對兩個單位開展專責監督,督促相關單位梳理廉政風險點107個,制定整改措施21條,督促修訂完善各類規章制度12項。
精準監督推動監管創新。督促相關部門完善“陽光扶貧”監管系統、推進污染防治綜合監管平臺、地方政府隱形債務風險監管平臺、江蘇省非法金融活動信息監測等平臺建設和運行工作,實現了精準識別、精準監管。縣應急管理重點風險技防、燃氣智慧監管平臺建設、餐飲場所信息化監管等創新監管工程也在精準監督下穩步推進。
深化政治巡察——
全面從嚴治黨長效化
“脫貧攻堅中的腐敗和作風問題,掃黑除惡中的‘保護傘’問題,惠民政策落實中的不正之風問題……”2019年,縣委巡察機構堅守政治巡察職能定位,監督推進黨委落實主體責任、職能部門掯實監管責任,堅持問題導向,創新方式方法,不斷深化政治巡察,確保打贏全面從嚴治黨“持久戰”。
統籌推進巡察全覆蓋。把監督落實“兩個維護”作為巡察工作根本政治任務,深入查找政治“偏差”“溫差”“落差”,統籌安排常規巡察、專項巡察,努力實現高質量覆蓋。今年以來,我縣常規巡察覆蓋率76.5%,對村(社區)巡察覆蓋率65%。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,對18家縣直單位黨組織和領導班子履行政治責任情況開展政治體檢,發現問題203個,提出意見建議50條。對6個鎮所轄的75個村級黨組織開展巡察,同步對所在鎮黨委開展巡察“回頭看”,推動以上率下、以下看上,上下協同、相互印證,提升巡察發現問題的精度和廣度。緊緊圍繞縣委決策部署,對6個縣直單位黨組織開展形式主義、官僚主義暨營商環境專項巡察,發現突出問題73個,提出意見建議18條。
做實巡察“后半篇文章”,防止被巡察單位整改一陣風,一改了之等問題,促進巡察整改長效化。研究出臺《關于建立巡察多向反饋、聯動整改、成效評估三項制度的實施辦法》,推動巡察整改工作程序化、項目化、績效化。先后向被巡察黨組織、縣關職能部門、分管聯系縣領導發出《巡察反饋意見整改通知》19份、9份、16份,進一步壓實被巡察單位整改主體責任、分管縣領導“一崗雙責”責任,使巡察整改工作更加規范、更加有力。對縣委第八輪、第九輪常規巡察的13家單位黨組織整改方案進行“三方會審”,逐一提出修改意見,有效提高巡察整改的針對性、精準度。組織對整改滿一年的黨組織開展督促檢查,并對整改工作開展成效評估、量化評分,持續鞏固提升巡察成果。